海南日报椰林3月22日电(记者林晓君通讯员丰平)日前,陵水黎族自治县纪委、县监察委对2017年度纪检监察自办案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37名人员进行回访,切实做好执纪审理的后半段文章。
据了解,此次回访受处分人员采取与本人面对面谈心谈话,听取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、党员干部意见的方式进行。主要了解受处分人员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、整改情况,当前的思想、学习、工作情况。同时,了解所在单位党组织及纪检监察组织对其进行日常教育、管理和监督情况,并听取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员干部对其思想工作表现的评价等。
陵水县纪委、县监察委主要负责人表示,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,旨在贯彻落实“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”工作方针,促进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化,巩固和增强执纪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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